堕民,中国历史上的一种次等人,又称为惰民或堕贫,先世是元朝蒙古族或色目人,其祖先随蒙古骑兵南下江南,定居于南方。明太祖北伐,建立明朝之后,留居汉地的蒙古人与色目人受到歧视,成为“堕民”,他们多从事小商小贩、卖艺等底层工作,但收入超过农民,他们主动上门向主顾提供服务,男性多从事捕蛙、卖饴糖、编竹器、铁匠、收买者、轿伕、吹鼓手、卖艺等,女性则多从事插戴婆、挽面、媒人、喜娘、制作假发等,以便讨取各种赏钱赏物,而对主顾的走动权成为了堕民可以传之子孙及买卖的资产,堕民对主顾的关系是寄生性的依附,主顾只有远离故土才能摆脱这种被人依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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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目人,意为各色名目之人,是元朝时主要对中亚、西亚、欧洲民族的统称,也是元朝的四等人制之一,在元朝政府的归类上一切非蒙古族、汉人、南人的族群都算是色目人;其地位在蒙古人之下,汉人、南人之上,并被当时的蒙古人视为“阔端赤”。徙居中原的色目人大约有三、四十万。而在江浙闽地区的色目人,在元朝灭亡后和滞留的蒙古人一起沦为堕民,或自发改汉姓,隐入汉族当中。
堕民,中国历史上的一种次等人,又称为惰民或堕贫,先世是元朝蒙古族或色目人,其祖先随蒙古骑兵南下江南,定居于南方。明太祖北伐,建立明朝之后,留居汉地的蒙古人与色目人受到歧视,成为“堕民”,他们多从事小商小贩、卖艺等底层工作,但收入超过农民,他们主动上门向主顾提供服务,男性多从事捕蛙、卖饴糖、编竹器、铁匠、收买者、轿伕、吹鼓手、卖艺等,女性则多从事插戴婆、挽面、媒人、喜娘、制作假发等,以便讨取各种赏钱赏物,而对主顾的走动权成为了堕民可以传之子孙及买卖的资产,堕民对主顾的关系是寄生性的依附,主顾只有远离故土才能摆脱这种被人依附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