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民族主义 编辑
大民族主义是列宁对一个国家的大民族强制压迫其他民族族群,使其同化,并使他们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处于从属地位的概括。列宁指出反对大民族主义,联合全世界无产者,就必须实行民族自决。否认民族自决直至分离的权利就是大民族主义的体现。按照马列主义的观点,大民族主义是一种民族沙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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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族主义,又称汉族沙文主义、大汉沙文主义、汉人优越主义与汉人至上主义,是一种汉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为大民族主义的一种。大民族主义最初由苏俄领导人列宁提出,是列宁对大民族主义的论述。被中国共产党定义为主张汉族历史、文化、血缘、正统性性优越于其他族裔/民族。在政治上主张一切事务以汉族利益为优先、认为汉族重要性高于其他民族的民族主义。按照马列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阶段的官方主流看法,大汉族主义是一种大民族主义,在中国大陆主要被认为歧视、压迫、剥削汉族以外的民族;限制、剥夺其他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利;强行改变少数民族的风俗、语言、服饰等;武装镇压其他民族的反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描述:“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1953年3月16日毛泽东曾写的《批判大汉族主义》一文批判有关思想。
大缅族主义,又称缅族沙文主义,是指以缅族为主体民族的大民族主义。这种民族主义思想由来已久,在民族解放与国家独立后,表现尤为明显。1982年,奈温军政府出台的《缅甸公民法》中“六等级身份证制度”的划分被认为是大缅族主义意识的最大体现。文史学者、民革党员唐德鑫认为,相对于印度、中国内地和中国西藏受大乘佛教体系的影响,缅甸的主体民族在保守上座部佛教正统性的基础上产生了一种优越感,成为“大缅族主义”心态的根基,这样的心态也造就了缅族作为主体民族与国内其他民族的摩擦。
大汉族主义,又称汉族沙文主义、大汉沙文主义、汉人优越主义与汉人至上主义,是一种汉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为大民族主义的一种。大民族主义最初由苏俄领导人列宁提出,是列宁对大民族主义的论述。被中国共产党定义为主张汉族历史、文化、血缘、正统性性优越于其他族裔/民族。在政治上主张一切事务以汉族利益为优先、认为汉族重要性高于其他民族的民族主义。按照马列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阶段的官方主流看法,大汉族主义是一种大民族主义,在中国大陆主要被认为歧视、压迫、剥削汉族以外的民族;限制、剥夺其他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利;强行改变少数民族的风俗、语言、服饰等;武装镇压其他民族的反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描述:“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1953年3月16日毛泽东曾写的《批判大汉族主义》一文批判有关思想。
大汉族主义,又称汉族沙文主义、大汉沙文主义、汉人优越主义与汉人至上主义,是一种汉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为大民族主义的一种。大民族主义最初由苏俄领导人列宁提出,是列宁对大民族主义的论述。被中国共产党定义为主张汉族历史、文化、血缘、正统性性优越于其他族裔/民族。在政治上主张一切事务以汉族利益为优先、认为汉族重要性高于其他民族的民族主义。按照马列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阶段的官方主流看法,大汉族主义是一种大民族主义,在中国大陆主要被认为歧视、压迫、剥削汉族以外的民族;限制、剥夺其他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利;强行改变少数民族的风俗、语言、服饰等;武装镇压其他民族的反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描述:“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1953年3月16日毛泽东曾写的《批判大汉族主义》一文批判有关思想。
大汉族主义,又称汉族沙文主义、大汉沙文主义、汉人优越主义与汉人至上主义,是一种汉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为大民族主义的一种。大民族主义最初由苏俄领导人列宁提出,是列宁对大民族主义的论述。被中国共产党定义为主张汉族历史、文化、血缘、正统性性优越于其他族裔/民族。在政治上主张一切事务以汉族利益为优先、认为汉族重要性高于其他民族的民族主义。按照马列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阶段的官方主流看法,大汉族主义是一种大民族主义,在中国大陆主要被认为歧视、压迫、剥削汉族以外的民族;限制、剥夺其他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利;强行改变少数民族的风俗、语言、服饰等;武装镇压其他民族的反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描述:“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1953年3月16日毛泽东曾写的《批判大汉族主义》一文批判有关思想。
大汉族主义,又称汉族沙文主义、大汉沙文主义、汉人优越主义与汉人至上主义,是一种汉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为大民族主义的一种。大民族主义最初由苏俄领导人列宁提出,是列宁对大民族主义的论述。被中国共产党定义为主张汉族历史、文化、血缘、正统性性优越于其他族裔/民族。在政治上主张一切事务以汉族利益为优先、认为汉族重要性高于其他民族的民族主义。按照马列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阶段的官方主流看法,大汉族主义是一种大民族主义,在中国大陆主要被认为歧视、压迫、剥削汉族以外的民族;限制、剥夺其他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利;强行改变少数民族的风俗、语言、服饰等;武装镇压其他民族的反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描述:“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1953年3月16日毛泽东曾写的《批判大汉族主义》一文批判有关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