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族主义 编辑
大汉族主义,又称汉族沙文主义、大汉沙文主义、汉人优越主义与汉人至上主义,是一种汉民族主义意识形态,为大民族主义的一种。大民族主义最初由苏俄领导人列宁提出,是列宁对大民族主义的论述。被中国共产党定义为主张汉族历史、文化、血缘正统性性优越于其他族裔/民族。在政治上主张一切事务以汉族利益为优先、认为汉族重要性高于其他民族的民族主义。按照马列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阶段的官方主流看法,大汉族主义是一种大民族主义,在中国大陆主要被认为歧视、压迫、剥削汉族以外的民族;限制、剥夺其他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利;强行改变少数民族的风俗语言服饰等;武装镇压其他民族的反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描述:“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1953年3月16日毛泽东曾写的《批判大汉族主义》一文批判有关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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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主体性、亦称台湾主体意识,是台湾的一种政治及文化论述。在1990年代台湾民主化后成为主流思想之一。“台湾主体性”是,基于台湾为中心的思考、透过多元文化思想及台湾民族主义的力量,突破中国中心主义、中华民族主义或大汉族主义,建立台湾作为“独立国家”的民主制度与文化认同。
台湾主体意识,与推动台湾独立、反威权、反殖民、反中等相关概念经常形成集合。然而,因为台湾南岛语群民族史、欧洲遗产、中国传统、日治台湾等都是台湾历史的一部分,实际上是有所区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相关争议颇多,主要集中在变相滋长各少数民族的地方民族主义,和过度打击大汉族主义以至于对汉族逆向歧视两方面,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台湾主体性、亦称台湾主体意识,是台湾的一种政治及文化论述。在1990年代台湾民主化后成为主流思想之一。“台湾主体性”是,基于台湾为中心的思考、透过多元文化思想及台湾民族主义的力量,突破中国中心主义、中华民族主义或大汉族主义,建立台湾作为“独立国家”的民主制度与文化认同。
台湾主体意识,与推动台湾独立、反威权、反殖民、反中等相关概念经常形成集合。然而,因为台湾南岛语群民族史、欧洲遗产、中国传统、日治台湾等都是台湾历史的一部分,实际上是有所区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相关争议颇多,主要集中在变相滋长各少数民族的地方民族主义,和过度打击大汉族主义以至于对汉族逆向歧视两方面,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相关争议颇多,主要集中在变相滋长各少数民族的地方民族主义,和过度打击大汉族主义以至于对汉族逆向歧视两方面,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相关争议颇多,主要集中在变相滋长各少数民族的地方民族主义,和过度打击大汉族主义以至于对汉族逆向歧视两方面,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台湾主体性、亦称台湾主体意识,是台湾的一种政治及文化论述。在1990年代台湾民主化后成为主流思想之一。“台湾主体性”是,基于台湾为中心的思考、透过多元文化思想及台湾民族主义的力量,突破中国中心主义、中华民族主义或大汉族主义,建立台湾作为“独立国家”的民主制度与文化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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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相关争议颇多,主要集中在变相滋长各少数民族的地方民族主义,和过度打击大汉族主义以至于对汉族逆向歧视两方面,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