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增修条文 编辑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简称宪法增修条文、宪增条文,是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政府为回应台湾民主化的呼声与台湾本土化运动政治情势而宪法修正的《中华民国宪法》条文。增修条文与宪法本文分开,在不修改原有宪法本文的原则下,冻结部分宪法本文并另以增修条文的方式修改之,使宪法能在政府实际统治领土顺利运行。自1991年5月1日首次公告施行以来经过七次修订,现今施行的是2005年6月10日公告的第七次增修版本、及部分2000年4月25日公告部分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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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是于2000年3月18日举行的中华民国第十届中华民国总统、中华民国副总统台湾选举,也是中华民国第二次总统、副总统中华民国国民直接选举。本次选举共有5组参选人参选;参加这次选举的人数超过1,200万,投票率达82.69%,至今仍是中华民国历史上最高。最后由民主进步党总统候选人陈水扁、副总统候选人吕秀莲当选,达成中华民国行宪以来、也是中华民国政治史上第一次政党轮替,结束中国国民党在台湾55年的执政。同时、本次选举也产生中华民国首位女性副总统,是女性在政治上的一大发展。也是迄今唯一一次当选者得票数未过半的总统选举。当选人于2000年5月20日宣示就职。自本届开始,总统任期六年缩减为四年,第9任总统李登辉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及其宪法增修条文规定“总统、副总统之任期为四年,连选得连任一次”,原可继续连任,但最终宣布放弃。
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是于2000年3月18日举行的中华民国第十届中华民国总统、中华民国副总统台湾选举,也是中华民国第二次总统、副总统中华民国国民直接选举。本次选举共有5组参选人参选;参加这次选举的人数超过1,200万,投票率达82.69%,至今仍是中华民国历史上最高。最后由民主进步党总统候选人陈水扁、副总统候选人吕秀莲当选,达成中华民国行宪以来、也是中华民国政治史上第一次政党轮替,结束中国国民党在台湾55年的执政。同时、本次选举也产生中华民国首位女性副总统,是女性在政治上的一大发展。也是迄今唯一一次当选者得票数未过半的总统选举。当选人于2000年5月20日宣示就职。自本届开始,总统任期六年缩减为四年,第9任总统李登辉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及其宪法增修条文规定“总统、副总统之任期为四年,连选得连任一次”,原可继续连任,但最终宣布放弃。
立法院对行政院院长提名之同意案,是由中华民国立法院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五十五条,对中华民国总统提名的行政院院长人选投票行使同意权。1948年至1997年间,所有行政院院长人选均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权后任命。1997年第四次《宪法增修条文》取消行政院院长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规定,此后立法院对行政院院长之提名不再行使同意权。
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是于2000年3月18日举行的中华民国第十届中华民国总统、中华民国副总统台湾选举,也是中华民国第二次总统、副总统中华民国国民直接选举。本次选举共有5组参选人参选;参加这次选举的人数超过1,200万,投票率达82.69%,至今仍是中华民国历史上最高。最后由民主进步党总统候选人陈水扁、副总统候选人吕秀莲当选,达成中华民国行宪以来、也是中华民国政治史上第一次政党轮替,结束中国国民党在台湾55年的执政。同时、本次选举也产生中华民国首位女性副总统,是女性在政治上的一大发展。也是迄今唯一一次当选者得票数未过半的总统选举。当选人于2000年5月20日宣示就职。自本届开始,总统任期六年缩减为四年,第9任总统李登辉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及其宪法增修条文规定“总统、副总统之任期为四年,连选得连任一次”,原可继续连任,但最终宣布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