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公约 编辑
《日内瓦公约》始于 1864 年的日内瓦第一公约,以当时习惯国际法实践为基础共约而成的具体条文规范,由新建立的国际红十字会推动并执行;其后历经 1899 年与 1906 至 1907 年海牙和平会议海牙公约增补,与 1929 年第三次修订后四部公约皆己成型。现今版本包括1949年8月12日在日内瓦重新缔结的四部基本的国际人道法,为国际法中的人道主义定下了标准。它们主要有关战争受难者、战俘和战时平民的待遇。它们并不影响在1899年和1907年的《海牙公约》覆盖的武器的使用及1925年在《日内瓦协议》中对毒气生物武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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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苏丹共和国,通称南苏丹,是非洲东北部一个内陆国家,2011年从苏丹独立。东面是埃塞俄比亚,南面是刚果民主共和国、肯亚和乌干达,西面是中非共和国,北面是苏丹。包含白尼罗河所形成广阔的苏德沼泽。目前首都是第一大城市朱巴,未来计划将迁都到位置较居中的拉姆塞尔。现代南苏丹与苏丹共和国的领土原为埃及的穆罕默德·阿里王朝占据,后来成为英埃共管苏丹,1956年苏丹共和国独立后成为其一部分,被划分为南部10省。第一次苏丹内战后,苏丹南方于1972年至1983年得到自治。第二次苏丹内战于1983年爆发,至2005年签署《全面和平条约》,成立苏丹南方自治政府。2011年,南苏丹独立公投以98.83%通过,南苏丹共和国于2011年7月9日0时宣告独立,有30个国家的国家元首或政府代表参加南苏丹共和国的独立庆典仪式,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参加了成立仪式。2011年7月14日南苏丹共和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成为联合国联合国会员国。目前也为非洲联盟、东非共同体等组织的成员国。2012年7月,签署了日内瓦公约。南苏丹独立之后仍然有激烈的内部冲突,2014年以后在失败国家指数的评分一直是全球最高。有分析指出,南苏丹独立后遭受了种族暴力,并经历了内战,其特点是侵犯人权,包括各种种族屠杀和冲突各方在2013年至2020年2月22日期间杀害记者且当时相互竞争和战斗的领导人萨尔瓦·基尔·马亚尔迪特和里克·马查尔达成了团结协议,组建了联合政府,为难民回国铺平了道路。
南苏丹共和国,通称南苏丹,是非洲东北部一个内陆国家,2011年从苏丹独立。东面是埃塞俄比亚,南面是刚果民主共和国、肯亚和乌干达,西面是中非共和国,北面是苏丹。包含白尼罗河所形成广阔的苏德沼泽。目前首都是第一大城市朱巴,未来计划将迁都到位置较居中的拉姆塞尔。现代南苏丹与苏丹共和国的领土原为埃及的穆罕默德·阿里王朝占据,后来成为英埃共管苏丹,1956年苏丹共和国独立后成为其一部分,被划分为南部10省。第一次苏丹内战后,苏丹南方于1972年至1983年得到自治。第二次苏丹内战于1983年爆发,至2005年签署《全面和平条约》,成立苏丹南方自治政府。2011年,南苏丹独立公投以98.83%通过,南苏丹共和国于2011年7月9日0时宣告独立,有30个国家的国家元首或政府代表参加南苏丹共和国的独立庆典仪式,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参加了成立仪式。2011年7月14日南苏丹共和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成为联合国联合国会员国。目前也为非洲联盟、东非共同体等组织的成员国。2012年7月,签署了日内瓦公约。南苏丹独立之后仍然有激烈的内部冲突,2014年以后在失败国家指数的评分一直是全球最高。有分析指出,南苏丹独立后遭受了种族暴力,并经历了内战,其特点是侵犯人权,包括各种种族屠杀和冲突各方在2013年至2020年2月22日期间杀害记者且当时相互竞争和战斗的领导人萨尔瓦·基尔·马亚尔迪特和里克·马查尔达成了团结协议,组建了联合政府,为难民回国铺平了道路。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一个总部设于瑞士日内瓦的人道主义机构。根据《日内瓦公约》以及习惯国际法的规定,国际社会赋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特权和法律豁免权,保护国内武装冲突和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受难者。这些受难者包括战伤者、战俘、难民、平民和其他非战斗员。
多边条约是指缔约方为三个或更多主权国家的条约。每一缔约方对其他所有的缔约方承担同样的义务,但声明保留的除外。多边条约的例子包括《难民地位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日内瓦公约》和《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国际人道法是规制武装冲突中行为的法律。它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旨在保护不再参与敌对行动的人并限制和规制战斗员所能够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从而限制武装冲突的影响。国际人道法的创立源于人道方面的考虑和减少人类苦难。“国际人道法包含一套由条约或习惯法确立的规则,旨在保护受到或可能受到武装冲突影响的人员和物体并限制交战双方对所选择作战方式和手段的使用。”它包括“日内瓦公约和海牙公约以及一些其他条约、判例法和习惯国际法。”它规定了交战国、中立国和参与战争的个人的行为以及他们对于彼此以及对于受保护的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它旨在维持人道考量与军事必要性之间的平衡,它使战争受到法律的规制,从而限制战争的破坏性影响和减少人类苦难。
第9师团,又称金泽师团,是大日本帝国陆军的一个甲种师团,是日军在二战爆发前17个常备师团之一,装备较精良,是日军战斗力最强的师团之一,在战争中经常打恶仗、硬仗。光于淞沪会战该师团就在1937年9月27日至11月9日之间至少战死3,833名、战伤8,527名。至1937年12月南京沦陷,该师团至少战死4,357名,受伤9,690名。该师团被指控违反《日内瓦公约》参加了南京大屠杀。
军用车辆是专为或显著用于军队的,包括陆上战斗车辆或补给线用途在内的载具。许多军车配有装甲板和/或越野车能力。军车大部分也有迷彩与阵营识别,而根据《日内瓦公约》 ,所有非战斗用途的军车,例如现场救护车和移动式急救站,都必须正确且清楚的标明不会参与战斗。从理论上按惯例,上述车辆在出示身份后,在法律上免受所有战斗员的蓄意攻击。20世纪晚期以来日益突出的一个亚型是简易战斗车辆,并经常出现在非正规作战中。
·亨利·杜南是瑞士商人和人道主义者,红十字会创办人,后人尊称他为“红十字会之父”。1859年,他于出差途中目睹了索尔费里诺战役的后果。后来,他在自己的著作《索尔费里诺回忆录》中记录了这段经历,书中的设想最终促成了1863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创立。1864年的《日内瓦公约》也是以杜南的思想为基础。1901年他和法国人弗雷德里克·帕西获得了首届诺贝尔和平奖。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一个总部设于瑞士日内瓦的人道主义机构。根据《日内瓦公约》以及习惯国际法的规定,国际社会赋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特权和法律豁免权,保护国内武装冲突和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受难者。这些受难者包括战伤者、战俘、难民、平民和其他非战斗员。
国际人道法是规制武装冲突中行为的法律。它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旨在保护不再参与敌对行动的人并限制和规制战斗员所能够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从而限制武装冲突的影响。国际人道法的创立源于人道方面的考虑和减少人类苦难。“国际人道法包含一套由条约或习惯法确立的规则,旨在保护受到或可能受到武装冲突影响的人员和物体并限制交战双方对所选择作战方式和手段的使用。”它包括“日内瓦公约和海牙公约以及一些其他条约、判例法和习惯国际法。”它规定了交战国、中立国和参与战争的个人的行为以及他们对于彼此以及对于受保护的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它旨在维持人道考量与军事必要性之间的平衡,它使战争受到法律的规制,从而限制战争的破坏性影响和减少人类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