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 编辑
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英国法系或海洋法系,是与欧陆法系齐名的当今世界上最主要的两大法系之一,起源于中世纪英格兰,目前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生活在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或混合民法系统内,其中大部分来自英联邦国家。从法律渊源来看,普通法系的特点就是判例法,即反复参考判决先例,最终产生类似道德观念一般的普遍的、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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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渊源,简称法源,基本含义是法的来源或法的栖身之所,亦称法律的形式,指在某特定国家或政权的法律存在形式。法的渊源一词发源于古罗马的Fontes juris,普遍使用法的渊源一词的是英美法系的学者,且该概念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学研究中也广泛使用。法的渊源是法理学中的重要概念。
该理论将某国家、政权或某具体领域的法律在理论上视为一个整体,可以帮助理解某一国家、政权、某具体领域的法律体系。
司法复核,又称司法审查,是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立法机关以及公共机构行为合法性审查;审查依据宪制性法律时亦可称为合宪性审查。通常情况下,英美法系国家得以普通法院行使,而大陆法系国家多设立宪法法院进行宪制性的司法审查,普通法院只能审查一般行政行为。
法系是比较法中用来对各种法律进行划分的概念,意指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传统、原则、制度和特征等要素的一类法律制度的总和。一个法系通常涵盖了若干国家或地区,但有时一个国家的不同地方也会采用不同的法系,如英国、美国、澳洲、加拿大是典型的英美法系国家,但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则采用的是欧陆法系的法律制度。
法的渊源,简称法源,基本含义是法的来源或法的栖身之所,亦称法律的形式,指在某特定国家或政权的法律存在形式。法的渊源一词发源于古罗马的Fontes juris,普遍使用法的渊源一词的是英美法系的学者,且该概念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学研究中也广泛使用。法的渊源是法理学中的重要概念。
该理论将某国家、政权或某具体领域的法律在理论上视为一个整体,可以帮助理解某一国家、政权、某具体领域的法律体系。
英美法系司法管辖权,可公诉罪行是一种与简易程序罪行相对的罪行。可公诉罪行只能在初级侦讯确立初步证明后,方可进入公诉程序。 在美国,类似严重程度和规则的犯罪被称为重罪,也规定以公诉程序起诉。 苏格兰作为一个混合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检控官是以严谨的诉讼程序,在陪审团席前检控严重罪行。
日本法律之现代化以欧陆法系为基础。在明治时代初期,欧洲法系——特别是德国与法国的民法典,是日本法律体系的模版。然而在二战后,日本法律体系经历了一次司法改革:对保障人权最重要的宪制性法律和刑事诉讼法依照美国法律模式进行了大规模修改。可以说,日本法律体系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混合体。现行《日本国宪法》是日本战败后于1946年开始实行的,包含了三十一条关于人权的条款,也确立了三权分立。
韩国法律制度是以韩国宪法为基础的大陆法系,但吸收了部分英美法系特点的法律体制。
检察官,又名公诉人、检控官、控方律师,是一种法律工作者。无论在欧陆法系或英美法系,检察官均是进行刑事追诉的主导者,在一些法制中,检察官也是公众利益、国家利益的代表人。
法系是比较法中用来对各种法律进行划分的概念,意指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传统、原则、制度和特征等要素的一类法律制度的总和。一个法系通常涵盖了若干国家或地区,但有时一个国家的不同地方也会采用不同的法系,如英国、美国、澳洲、加拿大是典型的英美法系国家,但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则采用的是欧陆法系的法律制度。
法典 是指详细而全面记述一个法律体系的所有法律的,或是某个法律体系内关于某一方面的所有法律的成文法。历史上,各古文明的法律大多使用法典纪录。在近代,西方法学经常按照法典在一个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把该体系分类。法典占主导地位的一般称欧陆法系体系。法典占辅助地位,而不成文法为基础或主体的,一般称英美法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