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 编辑
法案又称法律案、条例案,是法律在通过之前递交议会审议的形式,三读通过后即成为法律的一部分。在大部分政治体制中,法案还必须由行政首长国家元首签署同意方能正式生效。如其不同意,可以运用否决权否决之;但部分国家或地区如议会再以绝大多数通过,法案即自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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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年痛苦和刑罚草案》是由英王乔治四世要求下,英国政府在1820年向英国国会提效的一项草案,目的是要解除他与卡罗琳的婚姻关系,以及夺禠她英国王后的身份。
性倾向歧视条例立法建议,自1990年代以来一直在香港社会讨论,香港特区政府一直没有积极计划就此条例立法进行咨询,所以至今仍未在香港立法会通过成为草案及《香港法例》。订立法例的原意是要保障不同性倾向人士,避免因不同性倾向而受不合理的歧视和差别对待。
多元成家立法草案是指中华民国有关修改中华民国民法中涉及婚姻及家庭制度以促进性别平等的中华民国法律草案。最早起源于1990年代起台湾社会对性别平等相关议题的重视,之后在马英九政府时代起由关注性别平等的社会团体推动修法,是“性别主流化”的一环。随着部分争议相对较少的法律与政策施行后,目前经常以“多元成家”概括及通称相关审议中的议题,内容包含婚姻平权草案、伴侣制度草案、家属制度草案等三个法案,目前其中又以同性婚姻关系的合法化、领养子女的权利最引起舆论关注与评论。三个草案各自独立,且同时送入立法院审查,其中婚姻平权草案首先获得足够提案立委人数的连署,并在2013年10月25日通过三读,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伴侣制度草案、家属制度草案仍处于民间倡议的阶段。
天坛宪草》,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为北洋政府为制定《中华民国宪法》而起草的第一部宪法草案,国民党籍议员占多数的国会选举出宪法起草委员,从而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于1913年7月22日开始草拟大纲,1913年10月31日完成。因该草案于北京天坛祈年殿起草,故称作“天坛宪草”。
多元成家立法草案是指中华民国有关修改中华民国民法中涉及婚姻及家庭制度以促进性别平等的中华民国法律草案。最早起源于1990年代起台湾社会对性别平等相关议题的重视,之后在马英九政府时代起由关注性别平等的社会团体推动修法,是“性别主流化”的一环。随着部分争议相对较少的法律与政策施行后,目前经常以“多元成家”概括及通称相关审议中的议题,内容包含婚姻平权草案、伴侣制度草案、家属制度草案等三个法案,目前其中又以同性婚姻关系的合法化、领养子女的权利最引起舆论关注与评论。三个草案各自独立,且同时送入立法院审查,其中婚姻平权草案首先获得足够提案立委人数的连署,并在2013年10月25日通过三读,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伴侣制度草案、家属制度草案仍处于民间倡议的阶段。
中国人权法草案,在中华民国立法院推动、审议中的一项法律草案,由台湾团结联盟立委与人权团体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于2015年10月1日提出。草案规划在中华民国行政院辖下设置“中国人权委员会”,声援被政治迫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众,并规定中国大陆的加害者,不得入境台湾,已入境者则应立即驱逐出境。该草案参考美、日、韩之《北朝鲜人权法》立法精神,如果完成立法,将是亚洲首次有政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权问题入法,并具体落实立法院2010年“禁止严重迫害人权的中共高干入境”的决议、2012年“要求政府营救中国良心犯”的决议。台联自2012年起构思本草案,2015年10月在立法院提案后,一读过程中遭国民党团阻挡,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并未提出阻挡的理由。
性倾向歧视条例立法建议,自1990年代以来一直在香港社会讨论,香港特区政府一直没有积极计划就此条例立法进行咨询,所以至今仍未在香港立法会通过成为草案及《香港法例》。订立法例的原意是要保障不同性倾向人士,避免因不同性倾向而受不合理的歧视和差别对待。
《天坛宪草》,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为北洋政府为制定《中华民国宪法》而起草的第一部宪法草案,国民党籍议员占多数的国会选举出宪法起草委员,从而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于1913年7月22日开始草拟大纲,1913年10月31日完成。因该草案于北京天坛祈年殿起草,故称作“天坛宪草”。
《天坛宪草》,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为北洋政府为制定《中华民国宪法》而起草的第一部宪法草案,国民党籍议员占多数的国会选举出宪法起草委员,从而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于1913年7月22日开始草拟大纲,1913年10月31日完成。因该草案于北京天坛祈年殿起草,故称作“天坛宪草”。
多元成家立法草案是指中华民国有关修改中华民国民法中涉及婚姻及家庭制度以促进性别平等的中华民国法律草案。最早起源于1990年代起台湾社会对性别平等相关议题的重视,之后在马英九政府时代起由关注性别平等的社会团体推动修法,是“性别主流化”的一环。随着部分争议相对较少的法律与政策施行后,目前经常以“多元成家”概括及通称相关审议中的议题,内容包含婚姻平权草案、伴侣制度草案、家属制度草案等三个法案,目前其中又以同性婚姻关系的合法化、领养子女的权利最引起舆论关注与评论。三个草案各自独立,且同时送入立法院审查,其中婚姻平权草案首先获得足够提案立委人数的连署,并在2013年10月25日通过三读,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伴侣制度草案、家属制度草案仍处于民间倡议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