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理化集合论 编辑
数学中,公理化集合论是集合论透过建立一阶逻辑的严谨重整,以解决朴素集合论中出现的悖论。集合论的基础主要由德国数学家格奥尔格·康托尔在19世纪末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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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论是数理逻辑的一个分支,它将数学证明表达为形式化的数学客体,从而通过数学技术来简化对他们的分析。证明通常用归纳式地定义的数据结构来表达,例如链表,盒链表,或者树,它们根据逻辑系统的公理和推理规则构造。因此,证明论本质上是语法逻辑,和本质上是语义学的模型论形相反。和模型论,公理化集合论,以及递归论一起,证明论被称为数学基础的四大支柱之一。
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含选择公理时常简写为ZFC,是在数学基础中最常用形式的公理化集合论,不含选择公理的则简写为ZF。它是二十世纪早期为了建构一个不会导致类似罗素悖论的矛盾的集合论所提出的一个公理系统。
完备性指公理数量不多不少正好可以推理出这门学科的全部结论;自洽性指公理系统内不存在悖论。比如仿射几何加上平行公设就成为欧几里得几何,或者加上第五公设的反命题就成为非欧几何之一,但后两者并不满足完备性要求,只有仿射几何学才是欧几里得几何类中的完备系统。一致性与哥德尔不完备定理并不矛盾,前者断言不存在既真又假的命题,而后者断言存在既不可证明又不可证伪的命题,就好比第五公设之于欧几里得几何,连续统假设之于公理化集合论,选择公理之于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
数学上,数学基础一词有时候用于数学的特定领域,例如数理逻辑,公理化集合论,证明论,模型论,和递归论。但是寻求数学的基础也是数学哲学的中心问题:在什么终极基础上命题可以称为“真”?
施罗德-伯恩斯坦定理,又称康托尔-伯恩斯坦-施罗德定理是公理化集合论中的一个基本定理,得名于康托尔、费利克斯·伯恩斯坦和施罗德。该定理陈述说:如果在集合 A 和 B 之间存在单射 f : A → B 和 g : B → A,则存在一个双射 h : A → B。从势的角度来看, 这意味着如果 |A| ≤ |B| 并且 |B| ≤ |A|,则 |A| = |B|,即A与B等势。显然,这是在基数排序中非常有用的特征。
可数选择公理,指示为





AC


ω




{\displaystyle {\text{AC}}_{\omega }}

,是公理化集合论的类似于选择公理的一个公理。它声称非空集合的任何可数集合搜集都一定有选择函数。保罗·寇恩证明了ACω在Zermelo-Fraenkel集合论中是不可证明的。
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含选择公理时常简写为ZFC,是在数学基础中最常用形式的公理化集合论,不含选择公理的则简写为ZF。它是二十世纪早期为了建构一个不会导致类似罗素悖论的矛盾的集合论所提出的一个公理系统。
完备性指公理数量不多不少正好可以推理出这门学科的全部结论;自洽性指公理系统内不存在悖论。比如仿射几何加上平行公设就成为欧几里得几何,或者加上第五公设的反命题就成为非欧几何之一,但后两者并不满足完备性要求,只有仿射几何学才是欧几里得几何类中的完备系统。一致性与哥德尔不完备定理并不矛盾,前者断言不存在既真又假的命题,而后者断言存在既不可证明又不可证伪的命题,就好比第五公设之于欧几里得几何,连续统假设之于公理化集合论,选择公理之于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
完备性指公理数量不多不少正好可以推理出这门学科的全部结论;自洽性指公理系统内不存在悖论。比如仿射几何加上平行公设就成为欧几里得几何,或者加上第五公设的反命题就成为非欧几何之一,但后两者并不满足完备性要求,只有仿射几何学才是欧几里得几何类中的完备系统。一致性与哥德尔不完备定理并不矛盾,前者断言不存在既真又假的命题,而后者断言存在既不可证明又不可证伪的命题,就好比第五公设之于欧几里得几何,连续统假设之于公理化集合论,选择公理之于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
公理化集合论和使用它的逻辑、数学和计算机科学分支中,替代公理模式是 Zermelo-Fraenkel 集合论的一个公理模式,它本质上断言一个集合在一个泛函谓词下的像也是一个集合。它对于构造特定的大集合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