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是美国经济学家约翰·夏仙义在1955年提出的概念,之后1971年美国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明确使用了“无知之幕”来称呼。
是一种对特定道德问题判断的方法,过程是做以下思想实验:设想在“原初状态”下的一方,他们对自己所拥有的技能、品味、和地位于当社会的情况一概不知。而于此状况下让他们对权力、地位、和社会资源通过一定的原则分配予诸人。比如说,一个假定的奴隶制社会当中有50%的奴隶,于是做“无知之幕”思想实验的人们将会基于“进入这个社会的50%的人将会是奴隶”来做出选择,而不会只去认为自己是自由民。正如罗尔斯写道“…这一点保证了任何人都不会在选择原则时由于天然机会的结果或社会环境中的偶然事件而有利或不利。”这个概念是为了在分配社会合作的原则正义与否时抹除一己之私,或是自我阶层的私利而创造的。无知之幕的诞生除了受以上两位思想家影响外,亦受到伊曼努尔·康德,托马斯·霍布斯,约翰·洛克,让-雅克·卢梭和托马斯·杰斐逊等人的著作影响。
贵族指的是奴隶制、封建制、君主制、政教合一、种姓制度等国家和地区的一些特有的群体,通过血缘、姓氏等某种特有的制度来继承知识、权力、财富而形成的传统。通常贵族财富明显多于其他人。在现时,一些国家和地区依然有完整的贵族传统。
斯巴达,是古希腊的一个奴隶制城邦,本名为拉刻代蒙,位于中拉科尼亚平原的南部,埃夫罗塔斯河西岸。斯巴达城为古希腊地区的战略要冲,三面环山,扼守着塔伊耶托斯山脉,该山脉上的隘口是进入拉科尼亚和伯罗奔尼撒半岛的必经之路。
堪萨斯内战或译血溅堪萨斯、流血的堪萨斯,是1854年至1858年之间一系列围绕奴隶制的冲突。这场冲突发生在当时未建州的堪萨斯领地和临近的密苏里州,起因是南北方支持与反对奴隶制度的双方试图争夺堪萨斯领土的控制权,以决定堪萨斯是否以蓄奴州或自由州身份加入联邦。冲突特点为多年的选举舞弊、突袭、袭击以及报复仇杀。这场冲突对当时美国中部的政局,以及之后美国南北战争有重要影响。
古朝鲜,原名,后人为与后世的朝鲜王朝相区别在其国名前添加了一个“古”字。古朝鲜是朝鲜半岛历史最初的奴隶制国家。“”一词最早见于中国古籍《山海经》〈海内经〉:“东海之内,北海之隅,有国名”。《尚书大传》对其含义的解释为“朝日鲜明”。
斯巴达,是古希腊的一个奴隶制城邦,本名为拉刻代蒙,位于中拉科尼亚平原的南部,埃夫罗塔斯河西岸。斯巴达城为古希腊地区的战略要冲,三面环山,扼守着塔伊耶托斯山脉,该山脉上的隘口是进入拉科尼亚和伯罗奔尼撒半岛的必经之路。
平等保护条款,是美国法律术语,它保障了所有人民在法律之前均可得到同等的对待。这个条款来自美国宪法美国宪法修正案中,保障每名美国公民不被各州的州政府剥夺依法律享有的公民权利,以确保永久废除奴隶制。此条款在1954年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后,被应用于各种牵涉公民权利的官司,包括具争议性的1973年容许堕胎全国合法化的罗诉韦德案。
约翰·拉特利奇,美国政治家、律师、奴隶主,南卡罗来那州人。他生于查尔斯顿,父亲是爱尔兰移民和医生,其弟爱德华·拉特利奇是美国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之一。曾在伦敦学习法律并从律师业,后返回南卡罗莱那继续法律生涯,积蓄了一大笔财产、种植园和奴隶。1761年,他开始从政,被选入省殖民议会直至独立战争爆发。1765年,英国加强印花税条例,他建立委员会上书英国上议院表示反对。拉特利奇参加了第一、二届美国大陆会议,主张温和。他在南卡罗来那州政府任职并参与撰写州宪法。1778年,保守的他因反对州宪法中的民主修正案,愤而辞去职务,曾获得“独裁者约翰”的绰号。1779年他被选为州长,1782年辞职,但仍保留州议员职务。1787年他参加了费城制宪会议,支持奴隶制和强大的中央政府。1789年他被乔治·华盛顿任命为美国最高法院陪审法官至1791年,1795年任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他于1800年逝世,埋葬在查尔斯顿。
农奴制是一种在封建制度下、特别是庄园制度下的与农民地位相关的奴役制度。农奴制度主要发展在欧洲10世纪中世纪中期,持续到19世纪中叶,以财务束缚或变异的奴隶制为条件对农民实行奴役。农奴以自己的劳力,在国有或庄园主的土地工作,以换取保护和公正,以及在该土地上额外开垦耕作以保证自己的生计。
1850年妥协案是美国国会于1850年9月通过的有关奴隶制问题的5个法案的通称。该妥协案的通过使得联邦政府以和平的方式暂时得以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