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选举 编辑
间接选举,简称间选,即政府首脑立法机关的议员是由民众先选择一些代表,再由这些代表投票而产生。因此,选民不会直接投票予他们支持的参选人。相对概念为“直接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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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是法国两院制议会中的上议院,下议院是国民议会。参议员是由约15万名地方代表间接选举的。一个地区的地方代表人数与该地区的人口数量有关,但不完全成正比,总的来说乡村地区较城市地区的选票多。
选举人团是美国总统选举的方式,是一种间接选举,旨在选出美国总统和美国副总统。根据《美国宪法》及美国宪法修正案,美国各州公民先选出该州的选举人,再由选举人代表该州投票,所以美国总统并非公民直选。不采用普选制度的原因在于美国为联邦制国家,制宪元老考虑到各州自身状况,采取选举人团制度保障各州权益。
议会是立法机关的一种型态,由人民中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组成以执行立法权;这些代表者称为议员,可以透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也可能是委任的。议会常用来指称民主国家的立法机关,由于其运作内容很大部分来自人民的意向,因此亦被称为“民意机关”;而中央政府的议会,被称为国家议会,简称“国会”。现代民主国家的议会一般都以历史最悠久的英国国会作为典范,英国是第一个君主立宪议会制国家,奉行两院制。
1991年香港立法局选举是香港殖民地时期,第一次在香港立法局举行地区直选。其余议席分别透过功能组别间接选举及港督委任而产生。另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均为当然官守议员,而港督继续担任立法局主席,但不再出席该局的会议。
1990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为中华民国第八届中华民国总统选举,选举方式为国民大会代表参与投票的间接选举,选举地点在台北市阳明山中山楼。本次是最后一次总统间接选举,也是唯一一次无蒋中正家族成员参与的间接选举。1990年3月21日先举行总统选举,中华民国副总统选举则于隔日的3月22日举行。选举结果由1988年依《中华民国宪法》继任总统的李登辉当选为第八任总统,时任中华民国总统府秘书长的李元簇则当选为副总统。
议会是立法机关的一种型态,由人民中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组成以执行立法权;这些代表者称为议员,可以透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也可能是委任的。议会常用来指称民主国家的立法机关,由于其运作内容很大部分来自人民的意向,因此亦被称为“民意机关”;而中央政府的议会,被称为国家议会,简称“国会”。现代民主国家的议会一般都以历史最悠久的英国国会作为典范,英国是第一个君主立宪议会制国家,奉行两院制。
1985年香港立法局选举是英属香港首次举行的立法局间接选举,正式开始了香港的代议民主制。事缘港英政府于1984年7月18日发表的一份有关香港政治制度的咨询文件——《代议政制绿皮书》。这份文件被视为殖民地时期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的开始。24个非官守议席由选举团和功能组别各选12名。选举团的成员,包括所有市政局、区域市政局及香港区议会的议员。其余22个非官守议席由港督委任。官守议员共有11名,港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均为当然官守议员,港督更兼任议员及主席。
直接选举,简称直选,即政府首脑或立法机关的议员由民众直接选举产生。选民可以直接以“一人一票”的方式,投票予他们喜欢的参选人。至于决定当选者则要依据不同的选举方式。一般而言以得到较多数选票者胜或以两局制先行淘汰部分参选者。相对概念为间接选举。现时直接选举主要出现在总统制国家,议会制国家多为间接选举。
1991年孟加拉国总统选举于该年10月8日举行,此乃恢复议会制后首场间接选举。执政党提名的阿卜杜勒·拉赫曼·比斯瓦斯在无其他候选人竞选下成功当选,其于1991年10月10日宣誓就职。
1991年香港立法局选举是香港殖民地时期,第一次在香港立法局举行地区直选。其余议席分别透过功能组别间接选举及港督委任而产生。另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务司司长、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均为当然官守议员,而港督继续担任立法局主席,但不再出席该局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