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编辑
真理通常被定义为与事实或实在相一致。然而,并没有任何一个真理的定义被学者普遍接受。许多不同的真理定义一直被广泛争论。许多与真理定义相关的主题同样无法获得共识。普世价值与绝对真理、相对真理分别是不完全等同的概念,尽管它们经常性地被人们所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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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语境中的主观性与缺乏客观现实有关。由于主观性通常不是哲学话语的焦点,因此不同的来源给出了各种模糊的定义。 然而,它与意识、能动性、人格、心灵哲学、现实和真理的观念有关。三个常见的定义包括主观性是以下各项的品质或条件:
信仰,是对人事物或概念的信心或信任。 在宗教背景下,或可将信仰定义为“对神祇或宗教教义等的信念”。 与知识相反,对信仰的真理的推定不是基于逻辑和洞察力,而是基于权威的陈述。
科学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涉及科学的基础、科学方法和影响。本领域的核心问题涉及什么才算是科学、科学理论的可靠性以及科学的最终目的。这门学科与形而上学、本体论和认识论重叠,例如,当它探索科学与真理之间的关系时。科学哲学侧重于科学的形而上学、认识论和语义学方面。生物伦理学和科学不端行为等伦理问题通常被视为伦理学或科学论,而不是科学哲学。
客体,或译对象,是一个哲学术语,通常与术语主体形成对比。主体是观察者,客体是被观察的事物。对于像笛卡尔这样的现代哲学家来说,意识是一种认知状态,它包括主体—它永远不会被怀疑,因为只有它才能怀疑—以及一些可能被认为没有真理或完全存在或不存在的客体。形而上学框架的不同还在于它们是否考虑独立于其属性存在的对象,如果是,则以何种方式存在。
无明,又叫做无明支,佛教术语,名烦恼的别称,为明的相反词;为十二因缘之首位,一切苦之根本。因对法界不如实知见,所以造作颠倒的行为;即暗昧事物,不通达真理与不能明白理解事相或道理的精神状态。亦即不达、不解、不了,而以痴为其自相。泛指无智慧、愚痴。俱舍宗、唯识宗立无明为心所之一,即称作痴。
谛,又译为真谛,南传佛教新译为真实,代表绝对的真理,或是存有、真实、现实、实存而不变的事物。在印度诸宗教中,这是一个重要的哲学观念。佛教用谛来代表真理或真实之意,四圣谛及二谛都来自这个字。
直觉主义逻辑或构造性逻辑是最初由阿兰德·海廷开发的为鲁伊兹·布劳威尔的数学直觉主义计划提供形式基础的符号逻辑。这个系统保持跨越生成导出命题的变换的证实性而不是真理。从实用的观点,也有使用直觉逻辑的强烈动机,因为它有存在性质,这使它还适合其他形式的数学构造主义。
不可知论,或称不可知主义,是一种哲学观点,认为形而上学的一些问题,例如是否有轮回、鬼神、天主是否存在等,是不为人知或者根本无法知道的想法或理论。不可知论者不像无神论者一样否认神的存在,只是认为人无法知道或无法确认其是否存在,因此不可知论包含着宗教的怀疑主义;不可知论者认为人类不可能得到真理,他们通常被算作非宗教的、世俗的,但是不一定没有信仰。
虚拟是一抽象概念,与真理对立。
客体,或译对象,是一个哲学术语,通常与术语主体形成对比。主体是观察者,客体是被观察的事物。对于像笛卡尔这样的现代哲学家来说,意识是一种认知状态,它包括主体—它永远不会被怀疑,因为只有它才能怀疑—以及一些可能被认为没有真理或完全存在或不存在的客体。形而上学框架的不同还在于它们是否考虑独立于其属性存在的对象,如果是,则以何种方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