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法则 编辑
第三方法则是美国法律原则,认为自愿向第三方提供信息的人、比如银行、电话公司、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电子邮件服务器,致使“对隐私没有合理的隐私预期”。如此缺乏隐私保护使得美国政府无需合法令状即可从第三方获取信息,也无需遵守《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即在没有相当理由、及司法搜查令下禁止搜查与扣押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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