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 wiki
联合国大会377号决议
编辑
联合国大会377号决议,即所谓“联合一致共策和平”决议,是1950年美国在
联合国
提出的一项决议。决议的内容是,在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成员国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由
联合国大会
授权采取行动维持国际和平。不同于由安理会通过的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在联合国大会所通过的
联合国大会决议
大多是象征意义而不是实际力量,任何措施均由安理会负责最后实施,反对者可以在安理会设法阻止维和部队的派遣;尽管如此,此决议催生了召开
联合国大会紧急特别会议
的途径,借此对安理会的决策施加压力。美国之所以引入这项决议主要是想绕开
苏联
的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否决权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