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会 编辑
中华民国中央政府行政机关共分为三级,以行政院为首,下设34个机关,通称部会,是中华民国政府首要的组成部分;其中行政院负责统辖各中央行政机关,被视为中华民国的内阁。行政院与各部会之部长,在中华民国总统的任命、命令与监督之下推行政务,总统向全国国民负责,行政院行政院院长行政院副院长院长及其部会首长代替总统向立法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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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是中华民国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中华民国中央行政机关,隶属于行政院。负责推动国家科技发展、支援学术研究、发展工业科学园区、管理行政院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以及技术审查各部会科技计划可行度,提供必要改善建议。前身为1959年成立的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2014年3月3日升格为部,最快2022年7月再改组为“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
政务委员是中华民国行政院的政务官职位之一,功能相当于其它国家之“不管部部长”或“无任所大臣”。该职于《中华民国宪法》旧称“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主要负责跨部会协调、横向联系,以及特定议题、任务的推动,官阶与各部会首长同级,同时为行政院会议的当然成员,惟一般没有所属的部会。依现行《行政院组织法》第五条规范,政务委员定额7人至9人。
行政院会议,又称行政院院会,是中华民国行政院的决策机关和国家内阁,为《中华民国宪法》第58条所规定设立,由行政院院长、行政院副院长、行政院政务委员、各部会首长组成,以行政院院长为主席。1948年6月3日,《行政院会议议事规则》发布施行。行政院院长因事不能出席时,由行政院副院长代理主席。行政院院长及行政院副院长均因事不能出席时,由出席者公推其中一人代理主席。行政院会议以过半数之出席为法定人数。
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为中华民国政府于1969年到2014年曾设立的一个部会,运作期间主要工作乃在运用科学方法负责办理政策研究与规划工作,对于政府施政计划的执行则负责追踪、管制与考核的工作,以期提高行政效率以及促进行政的现代化。
国防部全民防卫动员署,简称动员署或全动署,是中华民国国防部直属机关,2022年1月1日由国防部全民防卫动员室、国防部参谋本部作战计划室合并成立,并下辖由国防部后备指挥部改编的全民防卫动员署后备指挥部。主要任务为持续精进教育召集军事训练并提升中华民国国军后备部队战力、建立横向跨部会合作机制、修订后备军事动员计划。
总统令,是中华民国总统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相关规定,用以公布法律、预算、条约及中央政府总预算的行政命令。依《中华民国宪法》规定,总统发布命令,必须经行政院院长副署,或是经行政院院长及有关部会首长副署。不同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北洋政府的大总统令、大元帅令及国民政府的国民政府令。
教育部体育署是中华民国有关体育运动与运动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最早之前身为1932年国民政府创立的“体育委员会”,1997年改制为部会级的“行政院体育委员会”,2013年行政院组织再造中降编为中华民国教育部附属机关。其以激发国内体育运动风气之养成与选手培育为目标,培育国内年轻选手以提升国内之运动竞争实力,亦指导各地方政府举办体育赛事。
蒙藏委员会,简称蒙藏会,是中华民国曾经存在的行政院所属部会,主管对蒙古族和藏族交流及其他有关蒙藏各项事务。建国之初就已成立,1928年升格为行政院所属部会,2017年9月15日裁撤后业务陆续交由中华民国文化部、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与中华民国外交部承接。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简称消保会,于1994年7月1日成立,2012年前曾为中华民国行政院部会“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期间专责政策之研订、审议及协调推动、《消费者保护法》之解释及研修、重大消费事件之协调处理等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
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为中华民国政府于1969年到2014年曾设立的一个部会,运作期间主要工作乃在运用科学方法负责办理政策研究与规划工作,对于政府施政计划的执行则负责追踪、管制与考核的工作,以期提高行政效率以及促进行政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