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荷兰统治时期 编辑
荷兰共和国福尔摩沙,史称为“台湾荷兰统治时期”为1624至1662年间,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联合东印度公司南台湾历时38年的殖民统治期间拥有的殖民地的统称,影响力遍及整个台湾西部。若将澎湖群岛台湾本岛两者视为一体,则可视1622年荷兰人建马公风柜尾荷兰城堡为本时期的开端。日本史书称为鸡笼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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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加是台湾原住民西拉雅族新港社长老,台湾荷兰统治时期1627年,带领15名新港人跟随朱印船船长滨田弥兵卫前往日本,晋见德川幕府三代征夷大将军德川家光和大御所德川秀忠。
新港社,又名浊醪醪、打好汝汝,为17世纪台湾原住民西拉雅族的四大社之一,位于今台南市新市区一带,该区的“社内里”即因属新港社内之主要聚落所在而名。其为台湾最早接受西方文明的区域,在1636年,当时台湾荷兰统治时期的荷兰人在新港社兴建教堂宣教,并以罗马字罗马化其使用的语言新港语,称之为“新港文书”。1636年5月26日,第一所学校在新港社建立;迄今新市耆老仍有荷兰人设“文书馆”之说。
赤崁社是17世纪安平区地方的西拉雅族部落,位于喜树港。从唐山移民台湾的闽南人以闽南语音译为汉字“赤崁”。至今,台东县一代的原住民,仍称台南为Sakam。1650年,台湾荷兰统治时期,荷兰人即在此兴建赤崁楼,后为郑氏王朝所沿用;而赤崁社居民,则迁往新港社。后人误将“赤崁”此名,认定为赤崁楼用砖之颜色,产生牵强附会之情形。
安平追想曲》是1951年所作的一首台语歌曲。为台湾知名填词人陈达儒与作曲家许石的作品。该曲描述的是一个清代台南安平港买办商人的女儿,与一位负心的荷兰船医相恋而生下一个金发女郎,而金发女郎又一如母亲,陷入爱人的背叛。该曲所描述的时空背景常被误认为是十七世纪台湾荷兰统治时期,事实上是发生于十九世纪末的台湾清治时期。此题材不仅于台语歌坛相当独特,也为全世界少有。
台湾糖业史是指制糖在台湾的发展沿革,大约始自17世纪的台湾荷兰统治时期,从那时人们便种植甘蔗为原料来生产蔗糖,以作为台湾主要出口贸易商品。其产量最高纪录为1939年的141万8731公吨;此后,受第二次世界大战影响产能衰退,制糖工厂也多在战争中受严重破坏。战后,台湾糖业公司成立并修复制糖设备,将其整并为36间糖厂,糖产量一度在1977年回升到106万9547公吨。1960年代,食糖出口比重降低;最后,台湾从昔日的出口地区转变为进口地区。2010年代,台糖公司只剩下虎尾糖厂、南靖糖厂、善化糖厂三间蔗糖厂以及小港糖厂仍在运转。
郑英通商为台湾明郑时期与英国东印度公司之间的商业贸易往来与军事合作关系。始于1670年,终于1683年郑氏灭亡。这是台湾与英国关系史上首次的接触,也是台湾继台湾荷兰统治时期之后再次与欧洲政商集团建立的外交关系。此段为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国王与台湾国王之间的对等外交关系,也是台湾史上由当局与外国签属之第一份国际通商条约。
官田原三筊埤古水道遗构,考据为台湾荷兰统治时期所建的水道遗构,早于邻近的乌山头水库,极可能是台湾最早的水利灌溉系统,位于台南市官田区乌山头水库自来水公司净水厂的西北角一隅。此遗构具历史价值,于2010年指定为台南市文化资产。
加禄堂是台湾历史上曾经存在的台湾原住民排湾族女王国,位于今日屏东县枋山乡加禄一带。台湾荷兰统治时期荷兰人称之“卡地曼”,属于当时福尔摩沙十一郡省之一,划分在南部地方会议区内。根据记载,该国由女王统治,后来与一名地方的王子结婚。统治者友善接受基督徒,被荷兰人称为“善妇”。荷兰军队经过其领地时,她会提供粮食,并且曾经前往大员。
贌社系贌之一种,为台湾荷兰统治时期1644年开始实行的村社承包制度,将辖下台湾原住民村社的交易权公开招标,商人得标后即可独占村社的所有交易。“贌”应为的台湾话音译。得标的承包商以衣料、盐、铁锅及各种杂物,和原住民交易鹿皮、鹿肉,再转卖鹿制品以赚取利润。此制度至台湾清治时期仍延续实施,不过取消了竞标,改采社饷的方式对原住民征税,由承包商至村社交易所得的部分利润,做为社饷缴纳给官府。直到1737年乾隆帝进行税制改革,此一制度才逐渐消失。
费佛朗语词典》为台湾荷兰统治时期驻台传教士吉尔伯特斯·哈帕特于1650年以荷兰语著成的一部费佛朗语词典,1840年经英国传教士麦都思在雅加达取自“巴达维亚文学学会”之论文集翻译成英文。1842年神学博士霍威尔将之刊于巴达维亚艺术科学学会会报第18卷。1896年甘为霖据英译本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