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岳生,台湾嘉义县义竹乡人,曾任中华民国司法院院长及司法院大法官。
林洋港,台湾政治人物,南投县鱼池乡头社村人。曾任南投县县长、台湾省政府主席、中华民国内政部部长、行政院副院长、司法院院长。
司法院会议,又称司法院院会,是中华民国司法院为研商院内重要事项而召开的会议,为《司法院组织法》第17条所规定设立,由司法院院长、司法院副院长、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惩戒法院、台湾高等法院、司法院秘书长及司法院副秘书长组成,以司法院院长为主席。司法院院长因事不能出席时,由司法院副院长代理主席。司法院会议以过半数之出席为法定人数。
王宠惠,字亮畴,广东东莞人,生于香港。中华民国政治家、外交家、法学家。历任中华民国外交部、中华民国司法院、中华民国国务总理、代理行政院院长、中华民国第一任司法院院长、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等职务。
施启扬,出生于台湾日治时期台中州彰化郡鹿港街,中华民国法学家,中国国民党党员,曾任司法院院长、行政院副院长、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配偶为李钟桂。
戴炎辉,台湾省屏东县人,台湾日治时期皇民化运动时期曾改用日本姓名田井辉雄。近代著名法律学者,法律史学家,曾任司法院院长、司法院大法官。他所命名且整理的淡新档案,为目前最完整的清朝县级行政档案。
许宗力,台湾著名公法学者,现任中华民国司法院院长、辅仁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曾任辅仁大学法律系专任副教授、教授、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专任教授。
司法院副院长,是中华民国司法院的副首长,并任司法院大法官,并于司法院院长因故无法执行职务时任宪法法庭之审判长,依据现行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五条款规定,不受任期之保障,先得由中华民国总统提名,经立法院投票同意后任命之。为确保法官超然于党派及保持司法独立,自1999年的司法院院长及副院长均为无党籍,但实际上,司法院大法官、院长及副院长的提名和任命仍有一定程度上的政治操作。
赖浩敏,出生于台湾苗栗县头屋乡,曾任中华民国司法院院长兼司法院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