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抵抗 编辑
公民不服从,或称等,是一种政治参与形式。透过象征性的、自觉违法规范的手段,行为公民旨在透过公民不服从行为消除不公正的局面,从而强调他的道德参与权。规范可以透过国家或国家结构中的一个单位的法律义务甚至行政命令来体现。象征性的违犯意在影响舆论的形成,以消除不公。不服从者自觉接受根据适用法律对其行为进行惩罚。参与者经常声称拥有抵抗权,然而,这与某些宪法赋予的抵抗权不同。那些实行公民不服从的人关心的是在现有秩序内执行公民权利人权,而不是旨在取代现有统治结构的抵抗。但是,公民不服从和抵抗的行动方法和形式在许多情况下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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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运动,是一个广泛的世界性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争取平等公民权利的社会政治运动,它发生在1950年代至1980年代间,并在1960年代发展在高峰。许多情形下它是非暴力抵抗的民众抵抗运动,有时会伴随着骚乱、镇压甚至军事政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