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光德 编辑
隋光德,中国清朝武官官员。隋光德于1782年奉旨接替王介福,于台湾地区担任台湾北路协副将。而隶属台湾镇之下的此官职是台湾清治时期中的这阶段,台南以北之台湾中南部及北部的驻地最高武官将领。1783年,他因漳泉分类械斗案被革职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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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隆为中国清朝武官官员,本籍福建。李隆于1783年以本标中营游击职位奉旨代理隋光德,于台湾地区担任台湾水师协副将。而隶属台湾镇之下的此官职是台湾清治时期的这阶段,全台湾的海防军事层级最高武将,其统帅三标水营,数千名水师兵勇。
李隆为中国清朝武官官员,本籍福建。李隆于1783年以本标中营游击职位奉旨代理隋光德,于台湾地区担任台湾水师协副将。而隶属台湾镇之下的此官职是台湾清治时期的这阶段,全台湾的海防军事层级最高武将,其统帅三标水营,数千名水师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