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宪法 编辑
台湾宪法是指适用于台湾宪法,并不是单指一部特定的法律。台湾首次有成文性的宪制性文件是在19世纪末,台湾日治时期的《大日本帝国宪法》以及其下所制定的《六三法》。而至今则是以大陆法系的《中华民国宪法》以及1990年代起增修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另外,台湾民间自日治时期始一直有倡议订定异于官方现行根本法的“台湾宪法”的各种制宪运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