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众 编辑
出家众,即出家僧伽、僧团、出家人,是佛教僧伽中,经过出家仪式,放弃原本世俗生活与家庭,发誓愿遵守佛教戒律者的合称。出家众以比丘比丘尼为核心。僧伽包含了出家众在家众二者;在一般用语中,若不做特定分别时,僧伽通常用来指出家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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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伽,简称为僧,又译为僧众、僧侣、僧团、僧尼、教团、和合众、出家众,印度宗教术语,意译为大众,源自古印度传统,最初意指由多人所组成的团体。在各沙门传统中,如耆那教等,聚集的弟子皆称为僧伽。佛教也传承了相同传统,将信奉佛教的出家、在家弟子皆统称为僧伽。在一般的使用上,若不做特别指定,僧伽大部分用来泛指佛教僧侣,也就是受具足戒的出家众
具足戒,指佛教信众在出家加入僧团成为出家众后,成为比丘或比丘尼时所应接受与遵行的佛教戒律,也就是指波罗提木叉。发誓遵守波罗提木叉,是成为僧团成员的先决条件。一般的在家众居士,可以依照自己的环境与自我期待,选择遵守或不遵守某些戒律;但是成为出家众,就必须要遵守完整的波罗提木叉,故称为“具足”。接受具足戒之后,正式成为僧团成员,才能被称为比丘或比丘尼。
法名,又称戒名、法讳,为佛教出家众使用的名字,类似于基督宗教的教名;魏晋南北朝时由释道安首次使用“释”作为僧人的姓氏,至今沿用。佛教出家众在进行出家仪式时,由主持仪式的和尚赐与。在完成出家仪式后,佛教僧侣就会抛弃原来的俗家姓名,改用法名,象征抛弃世俗的自我。佛教在家众信徒,在参与三皈依、授戒仪式,或信徒过世的丧礼时,可以由主持和尚赐与一个法名,但是在家众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仍然会使用原有姓名,只有在参与佛教活动时,才会使用法名。
在佛教中,在家众,又称在家僧伽、居士、信士、善男信女等,一般以“居士”统称,指过着世俗家庭生活且自营生计的佛教徒,相对词为以僧侣为主的出家众。在家众依性别,又分男在家众优婆塞与女在家众优婆夷。如以佛教受戒仪式来分别,皈依佛教且受持皈依五戒的非僧侣佛教徒才称在家众;不过,近现代后,受菩萨戒居士、或完全没有受戒佛教徒、甚至包含信仰佛教的多教徒,也亦都可称为在家众,而受戒者也可冠以“持戒”二字,如“持戒优婆塞”义为受三皈五戒之男在家众。
寂莲是日本平安时代后期至镰仓时代初期出家众和歌人,本名藤原定长,藤原北家御子左家出身,《百人一首》歌人和释教三十六歌仙之一,有117首作品收录于敕撰和歌集,其养父是同为《百人一首》歌人的藤原俊成。关于寂莲的出生年份,《日本古典文学大辞典》、《和歌文学大辞典》、《国史大辞典》、《和歌文学辞典》、《大英国际大百科事典》和《世界大百科事典》均主张是不明,不过《日本古典文学大辞典》、《和歌文学大辞典》、《国史大辞典》和《和歌文学辞典》均提到保延5年的说法,其中《和歌文学大辞典》和《和歌文学辞典》指出此说法源于久曾神升,《和歌文学辞典》另外也提到八岛长寿的康治2年说法,《朝日日本历史人物事典》、《大辞泉》、《日本大百科全书》、《日本人名大辞典》和《日本国语大辞典》均采用保延5年的说法,《书道辞典》则采用康治2年,逝世日期则见于《明月记》。
法名,又称戒名、法讳,为佛教出家众使用的名字,类似于基督宗教的教名;魏晋南北朝时由释道安首次使用“释”作为僧人的姓氏,至今沿用。佛教出家众在进行出家仪式时,由主持仪式的和尚赐与。在完成出家仪式后,佛教僧侣就会抛弃原来的俗家姓名,改用法名,象征抛弃世俗的自我。佛教在家众信徒,在参与三皈依、授戒仪式,或信徒过世的丧礼时,可以由主持和尚赐与一个法名,但是在家众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仍然会使用原有姓名,只有在参与佛教活动时,才会使用法名。
出家众,即出家僧伽、僧团、出家人,是佛教僧伽中,经过出家仪式,放弃原本世俗生活与家庭,发誓愿遵守佛教戒律者的合称。出家众以比丘及比丘尼为核心。僧伽包含了出家众和在家众二者;在一般用语中,若不做特定分别时,僧伽通常用来指出家众。
十戒,佛教术语,十种基本尸罗,是出家众的基本戒律,沙弥与沙弥尼所必须遵守的戒律。在北传佛教中,受菩萨戒时亦须受持,在家众受持的十善戒也可简称为十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