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律令 编辑
《大宝令》又称为《大宝律令》,为日本飞鸟时代基本法,公元701年制定,包括律六卷、令十一卷,由刑部亲王、藤原不比等粟田真人下毛野古麻吕等编纂,将日本至7世纪以来《近江令》、《天武令》等等制度与法规修正补订成完备的法典。《大宝令》是大化革新施行成功的重要注脚;直到757年《养老律令》颁行前,《大宝令》一直是国家基本法。《大宝令》中,所谓“律”字是关于刑罚的规定,相当于现在的刑法;“令”字则是泛指关于官制和其他行政上的规定,相当于现在的行政法民法、诉讼法等等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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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祇伯,日本古代律令制中的神职官职。是神祇官制度中的最高长官,定员为1名,叙位一般为从四位。平安末期至明治维新的七百年间,该职位由日本皇室支脉白川家世袭担任,在大宝律令以前称为神祇头,以后则称为神祇伯。唐名称之为大常伯、太常卿、大卜令、祠部尚书。
兵卫府,唐名为“武卫”,相当于中国古代的皇宫侍卫、亲卫队,为律令官的官署。分左右两兵卫府,主官为左右兵卫督,与左右近卫府和左右卫门府并称为“六卫府”。其职责为负责警备、护卫平安宫的内里内郭到内里外郭的范围,并且在天皇行幸和行启之际担任警备和杂务的部门,也分左右两部,多任用弓马娴熟之士,而且是唯有官员子弟才有参与选拔的资格,豪族子弟颇多。最初大宝律令时期初次设置左右兵卫府时,兵卫府的兵力为左右兵卫府各400人,而后在平城天皇大同三年被削减到各300人,更在之后的宇多天皇宽平三年被削减至各200人的规模。
御名部皇女,飞鸟时代皇族,元明天皇同母姊。她是天智天皇的女儿,母亲是飞鸟时代豪族苏我仓山田石川麻吕之女。大宝律令实施后被称为御名部内亲王。她也是高市皇子妃,生下高市皇子第一子长屋王。